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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马瑾倩)App“不全面授权就不让用”、大数据“杀熟”、个人信息收集任性等问题长时间困扰互联网用户。7月6日,《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国内数据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立法。对于以上问题,《条例》明确进行了限制,对于违反相关条例的内容将给予重罚。

  禁止App“不全面授权就不让用”

  《条例》确立个人数据处理应当以“告知-同意”为前提,即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在事先充分告知的前提下取得个人同意,数据处理者应当提供撤回同意的途径,不得对撤回同意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同时,《条例》明确处理个人数据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遵循最小必要和合理期限原则。建立最小授权的访问控制策略,使被授权访问个人数据的人员仅能访问完成职责所需的最少个人数据,且仅具备完成职责所需的最少数据处理权限。

  当前,一些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通过“一揽子协议”将收集个人数据与其功能或服务进行捆绑,用户不同意全面授权,就无法使用该App。

  为此,《条例》专门规定,数据处理者不得以自然人不同意处理其个人数据为由,拒绝向其提供相关核心功能或者服务。但是,该个人数据为提供相关核心功能或者服务所必需的除外。

 

【文章来源】:温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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