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高新保税物流中心(B)型位于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区新城基地,于 2015 年 11 月 25 日由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外汇管理局批准设立,规划面积0.028平方公里,中心内保税仓储面积 50778.59 平方米,项目总投资 2.8 亿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部署,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外汇局正式授权昆明海关会同财政部驻云南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省国税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对保税物流中心进行验收,上述四部委将根据昆明海关上报的验收情况,下发验收合格证书和保税物流中心注册登记证书。
4月12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已组织开展对高新保税物流中心的联合初验工作,由昆明海关、财政部云南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省国税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及相关单位组成的初验工作组通过听取建设情况汇报、现场验收及评审,认为物流中心基础和监管设施、信息化系统建设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已初步具备封关运行条件,并同意物流中心通过初步验收。
据了解,保税物流中心项目打破了传统“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的界限,为充分发挥项目作为国际贸易 “采购中心、配送中心、物流中心”的作用,昆明海关组建专业团队,深入开展业务研究,按照全国通关一体化业务改革的总体思路和自贸试验区海关创新制度复制推广工作部署,指导保税物流中心申建单位开发建设“辅助信息化管理系统”,组织系统运行测试和验收工作,确保业务系统支撑全新业务制度的运行,给予企业最大的通关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