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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困惑与立法思考


我国电子商务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发展,时至今日,已经引领世界潮流。

我们不仅要看到电子商务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也要看到随之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例如:网络交易纠纷不断,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刷单炒信、捆绑销售、侵犯知识产权、支付安全、微商乱象等;市场秩序遭受挑战,电子商务经营者之间出现不正当竞争、垄断;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APP强制索权、大数据杀熟、用户信息泄露等;金融秩序受到影响,P2P破产跑路、网络代币;网络犯罪逐年增多,网络传销、电信诈骗、非法网贷(特别是校园贷)。对于这些社会普遍关注、亟待解决的问题,电子商务立法应当予以回应。

电子商务立法旨在“保障电子商务活动中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但电子商务法一、二审稿对于前述的诸多问题并未明确予以规制,难以有效实现立法目的。鉴于电子商务的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电子商务立法既应立足实际,就电子商务发展二十余年的经验进行总结,解决存在的问题;也应着眼长远,为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预留空间。本次讲座主要内容是电子商务领域亟待解决而电子商务法一二审稿未予规制或未予有效规制的问题,通过列举典型案例、提出当前困惑、给出解决建议,以期能够为电子商务立法提供有益参考,助力电子商务法早日出台。

电子商务之困惑与立法思考

(一)电子商务如何为收集个人信息的行为划红线?

电子商务离不开个人信息,在个人信息、数据收集过程中,有的是为实现基础服务而收集的必要信息,有的是为实现其他目的而收集的非必要信息,相关法律虽有“合法必要正当”的要求,但并无一个明确的标准;随着APP强制索权、数据信息泄露等一系列事件的发生,个人信息保护已经成为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对于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收集什么样的信息,怎么样去收集信息,电子商务立法应当对此类行为明确底线、划定红线。

【文章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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