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浙江宁海,习惯往村祠堂里跑的村民多了起来,大伙聚集在村会议室里,大到工程项目的投资,小到村民的低保发放,都要热火朝天地讨论决议。曾经让人“敬而远之”的村务工作变得不再“神秘”。
产生这一变化的“魔法”,就是宁海于2014年全国首创的《宁海县村级权力清单36条》(以下简称“36条”)。“36条”这一从宁海农村土壤中长出的“土办法”,就像是一把快刀,将各种村务事的乱麻处理得妥妥帖帖,已成为约束“小官巨腐”的“尚方宝剑”。
权力套上“紧箍咒”
给老百姓明白、让干部清白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加速,财政安排到村的项目越来越多,动辄几十万元、上千万元的款项都经由村干部之手。村干部手里的权力越来越大,如果没有规范和监督,就可能会被滥用,甚至滋生腐败。
宁海的破题之举,就在于给小微权力运行套上“紧箍咒”。
2014年,该县对纷繁复杂的涉农事项规章,大刀阔斧地进行“瘦身”,将上百项的文件浓缩成“36条”简单明了的权力清单,涵盖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项目招投标管理等19项村级公共权力事项以及村民宅基地审批、困难补助申请等17项便民服务事项。
【文章来源:环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