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委、市政府印发开展质量标准提升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方案
在构建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上走在前列
在深圳市即将迎来第三届中国质量大会之际,近日,深圳市委、市政府印发《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标准提升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19-2022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创新深化质量和标准化工作。
据介绍,在《实施方案》起草制定和修改审定过程中,深圳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相关要求,围绕开展质量标准提升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行先试、改革创新,结合深圳实际,为深圳市打造全国标准先行示范高地和“质量强市”标杆城市指明了方向,并给出具体实施路径。
根据《实施方案》,深圳将对标国际一流,加快构建高水平深圳标准体系,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地,力争在构建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上走在全国前列,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提供质量标准支撑。
《实施方案》按照深圳市深入落实《意见》实施三年工作规划的要求,对后续深圳市质量标准提升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形成近中远相结合、目标明晰、措施具体的时间表、任务书和“作战图”。主要规定了2019~2022年深圳市开展质量标准提升行动的目标、任务以及23个方面141项具体举措,从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城市建设管理和政府服务质量等城市发展的全方面、全领域,为深圳市未来3年的标准提升工作制定了明确目标。
根据《实施方案》,到2022年,深圳市质量标准总体水平显著提升,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功能显著增强,支撑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落户深圳市的国际国内标准化组织工作机构达到85家以上,拥有标准创新基地不少于15家,累计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修订不少于7500项,新培育发布团体标准500项以上。全市大中型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9%以上;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71%以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5%以上;拥有国家级质量基础公共服务平台11个以上。
《实施方案》从完善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优化先进标准体系供给结构、强化标准实施和监督评价3个方面,明确了深圳标准体系创新路径。工作体制机制上,将强化协调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构建标准化共治格局;健全先进标准体系闭环管理机制,强化标准体系科学规划、有效实施、持续改进的闭环管理;建立新技术新产品快速标准化机制,鼓励产学研联合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标准研制。先进标准体系供给上,将制定出台《深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完善发展地方标准;探索建立团体标准社会化管理工作模式,规范化支持社会团体制定团体标准;鼓励企业制定实施高于国际国内标准的企业标准。标准实施及监督评价上,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与监督制度,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推进深圳标准认证,构建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指标体系。
就相关举措如何落地问题,《实施方案》提出要在高新技术产业、制造业、农产品和食品药品领域、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工程领域、生态领域、城市建设、社会民生、政府服务十大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质量提升十个专项行动”,并创新给出“量化指标”,对10个专项行动都提出了质量提升的具体要求、工作举措和需要完成的发展目标。《实施方案》还从创新质量提升工作机制、夯实质量基础设施、加强组织保障方面提出了系列措施,明确了各项具体工作的责任单位,为方案落地提供了重要保障。
为进一步解读《实施方案》内容,明确相关任务措施,11月14日,深圳市质量强市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标准提升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媒体吹风会。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邝兵就政策进行解读,回答现场媒体提问。邝兵表示,下一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将按照深圳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协同各方,全力推进,狠抓落实,确保《实施方案》各项措施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