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又一旧村54亿元正式“招婿”!
3月17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黄埔区穗东街南湾社区旧村改造项目公开引入合作企业公告”。
拆迁安置总投资54亿元
涉及改造范围68.38公顷
公告显示,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南湾村项目拆迁安置总投资额约人民币 54 亿元。 南湾社区在册总人口共2842人,改造范围的总用地面积约为68.38公顷(建新范围面积约为55.08公顷)。其中,村民住宅有权属证件的建筑共计1231栋。
按照公告发布的合作企业资格条件显示: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为准);(二)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以验资报告为准),且具有与项目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及融资能力,企业自有资金比例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竞选文件中需提交竞选承诺书);
(三)申请合作企业应在报名期限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人民币 5 亿元的竞选保证金;
(四)企业信誉好,社会责任感强,银行信用记录良好(以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为准),且最近3年在市场监管等部门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不存在工程“烂尾”等情况(竞选文件中需提交竞选承诺书);
(五)其他条件:
1、具备房地产开发经验,2014年10月1日-2019年9月30日之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验收300万平方米以上(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证明材料,以备案时间为准);
2、申请合作企业应具备旧村改造经验,完成不少于2条村的旧村改造项目,需要完成的旧村改造复建安置区的竣工建筑面积累计100万平方米以上(以参建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五大责任主体验收交付使用为准);
3、申请合作企业如获得合作企业资格的,必须在被确认为合作企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南湾社区旧村改造项目公开引入合作企业合作框架协议》,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4、以上合作企业资格条件包含申请企业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属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企业(提供关系证明材料)的资质、资产、业绩、条件及标准等符合申请资格的,视同于该申请企业符合申请资格。
(六)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七)申请合作企业必须承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及欺骗性行为,否则,招商主体有权取消其候选合作企业、竞得合作企业资格。
【文章来源】:东方财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