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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达州快递香烟限两条 超量可没收违法所得


 

近日,达州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烟草专卖局共同发布《关于加强对利用“互联网+物流快递”等渠道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单次快递香烟不得超两条400支;托运或自运时,必须持有烟草主管部门签发的准运证。该《通告》已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通告》明确规定:除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
针对快递行业,《通告》还特别规定,邮寄烟叶、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具体标准为:每次限寄邮件一件,每件标准为卷烟、雪茄烟不超过两条400支,烟叶、烟丝分别不超过5公斤(二者合寄不超过1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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