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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发展面临法治关口 《中国大数据法治发展报告(2017)》发布


1126日,以大数据·新增长点·新动能·新秩序为主题的新时代大数据法治峰会在北京召开。本次峰会由中国政法大学主办,中国政法大学大数据与法制研究中心承办。值得一提的是,会上正式发布了《中国大数据法治发展报告(2017)》(下称报告),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教授李爱君发表致辞。

李爱君介绍,报告主要研究了数据应用的法律基础理论、数据应用的法律关系、数据应用的法律问题、数据应用法律问题解决建议四个方面的内容,将在20182月正式出版。

据悉,报告主要分为九大部分,第一是大数据法治理论研究综述,第二是大研究机构的综述,第三个为大数据立法评述,第四大则是数据监管现状,第五是大数据司法实践现状,第六是企业大数据应用的法治现状,第七是个人数据法治意识,第八是大数据法治存在的问题,第九为大数据法治十大贡献评选。

报告重点落到法治,而不是在技术应用。是因为现在大数据发展面临了一个法治的关口。李爱君说,正如亚里士多德说过这样一句话,要以诚意的法律获得普通的服从,而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制定良好的法律,这是法治的两个方面。

李爱君指出,在没有专门对一个大数据应用以及高技术发展数据应用的过程中,我们在缺少一个完善的法律制度的情况下,应该做到普遍地服从以诚意的法律制度,在以普遍的服从以诚意法律制度情况下,再去改善完善建立符合大数据应用特征的科学的现代化的法律制度。

【文章来源:凤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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