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我国的电子商务迅速发展,在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促就业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目前,电子商务法已通过初审和二审,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安排今年年内必然出台。”
4月22日,在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的第二届电子商务法治高峰论坛上,全国人大财经委调研室副主任施禹之透露。 随着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像App强制索权、大数据“杀熟”、用户数据泄露等问题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如何有效规范电商行为、促进电商健康发展,成了电子商务研究者和实务者共同思考的问题。
对此,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认为,电子商务法应确立几个规则,首先,确立交易平台赔付先行的规则;电子商务经营者收集交易信息规则,应给经营者收集信息划红线,以确保收集的信息正当、必要、合法;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则;其次,明确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的作用和引导规则,创新电子商务交易的监管方式和手段,加强互联网行业自律;实施格式合同备案规则,要确保平台与电商格式合同,平台、电商与电商辅助经营者的合同、电商经营者与消费者的格式合同公平;最后,公平竞争审查,培育公平的市场环境,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